附件2
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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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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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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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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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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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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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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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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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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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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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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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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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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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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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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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须知: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民办学校、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家长和学生,持《报名条》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按照“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提示:家长应对填写信息和提供入学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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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审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学生报名时,须填写此表(本表一式两份),按照区县(开发区)安排持相关入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审核。小学入学不填写毕业学校和学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