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学籍号


户籍地址


家庭住址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家长须知: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民办学校、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家长和学生,持《报名条》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对应学区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按照“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提示:家长应对填写信息和提供入学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家长签名: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审核单位(盖章)

说明:学生报名时,须填写此表(本表一式两份),按照区县开发区安排持相关入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审核。小学入学不填写毕业学校和学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