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负面清单
序号 |
违规行为 |
1 |
提前组织招生,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变相“掐尖”选生源 |
2 |
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
3 |
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将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 |
4 |
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
5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违规收费 |
6 |
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发布虚假的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 |
7 |
为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举办与升学相关的讲座、宣传等活动提供场地 |
8 |
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 |
9 |
幼儿园向小学、小学向初中推荐生源或提供学生信息 |
10 |
其他干扰招生工作秩序、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 |